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《黑龙江省民办高校2021年度职称联合评审文件》相关要求,经本人申请、沐鸣2审核推荐和民办高校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评定🗜,我院霍丽洋、徐宁、石晶🐅、谷欢👨🏻💻💇🏻、孙明、尹超琦、刘聪🩼、张宇航、李宁、王爽、张瀚月等11名同志拟通过评职、定职审核🎂,取得相应职称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现予公示🌕。
公示时间:2022.6.26-2022.7.1,共7天。
在公示期间,如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,人事处将核实后如实向上级部门反映,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,受法律保护🦥。
人事处
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